2000~2017年,福建城乡民生消费数据人均值持续稳步增长,2017年居民总消费为2000年的5.83倍,物质消费为5.74倍,非物消费为6.06倍。非物消费比重略微增高1.10个百分点,消费结构出现一定升级变化。但居民消费率从33.22%显著下降至26.24%,“十二五”以来略有回升。居民积蓄率从24.63%持续略微升高至29.77%,反过来对消费需求的抑制作用加重。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地区差逐渐缩小;居民总消费、物质消费、非物消费城乡比逐渐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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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思琪: 陶思琪,云南省消费市场监测与研究中心政策分析师,主要从事市场流通政策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