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惩戒是律师行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目前“两结合”管理体制中,律师惩戒包括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两个方面。最近几年来,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分别在律师行政处罚和律师的行业处分方面,实施和完成了大量的工作。对比分析这两方面的工作发现,二者存在着一定的分工。其中,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侧重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并适用严厉的处罚措施;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侧重于比较轻微的违规行为,主要适用规劝性质的处分类型。经过一段时期的实践和探索,这种分工格局在2009年以后基本确定下来。相比律师法比较原则的规定,这种分工丰富和发展了“两结合”管理体制的内涵,加强了律协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的权限和权威,提高了律协开展行业自律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