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中日关系经历了不平凡的历程,两国经过20多年“民间外交”的积累和发展,终于在1970年代初结束了“不正常状态”,实现了邦交正常化,结束了“战争状态”,为地区和平稳定做出了贡献,也为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友好、互利合作树立了典范。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两国关系经历过令人怀念的“蜜月”时期,也出现过严重困难的“冰冻”时期。当然,中日两国关系不可能永远处在“蜜月”时期,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两国经济实力的变化以及彼此间利益的不同,分歧、矛盾在所难免,关键是如何对待这些矛盾和困难,推动两国关系向前发展。21世纪初,中日两国共同努力,走过了“冰冻”,确立战略互惠目标,两国关系达到新的高度。
然而,中日两国之间的矛盾、分歧始终存在,战略互惠的基础不甚牢固。2010年9月钓鱼岛撞船事件、2012年9月日本的“购岛”闹剧等,使中日关系在短暂改善后,又处于停滞和低迷的状态,两国领导人互访再度中断。2015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日友好交流大会上重申中国高度重视中日关系,愿意与日本一道,在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基础上,发挥睦邻友好关系。现在两国关系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回顾中日两个社会制度不同国家建立、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的历程,对克服困难,使两国关系重新步入正轨,具有现实意义。
时代在发展,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世界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中日关系发展四个文件的基本精神并没有过时,中日关系的发展历程中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立足长远,认识两国发展的大趋势,相互尊重,彼此信任,妥善处理分歧,积极推进友好合作关系的发展。在中日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过程中,两国尊重对方国家对自己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发展道路的选择,不以意识形态作为划分敌友的标准。中日邦交正常化前,中国向日本表明“不搞革命输出,不主张现在日本实行社会主义”的立场,不干涉日本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选择,与社会制度不同的日本和平相处,共同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在推进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过程中,中国重视两国不同层次的交流,以增进理解和友谊。中国制定的“民间先行、以民促官”的对日方针,不仅促成了邦交正常化,而且在多年的民间交流中,使中日两国增进了了解和理解,将和平友好关系建立在共同的政治原则基础上。
无论是邦交正常化谈判过程中,还是和平友好关系顺利发展之时,中日两国尊重彼此的社会制度,正确认识对方国家的发展方向,以“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妥善对待两国关系发展中的分歧与困难,把矛盾限定在可控制的范围内,不使其影响两国关系的大方向。在台湾问题、领土问题等涉及中国核心利益的问题上,中国不做原则上的让步,又充分考虑到日本国内政治状况,灵活处理矛盾和分歧,做到灵活性与原则性统一,推进中日关系不断向前迈进。这种处理矛盾和分歧的“大智慧”,值得后人学习和借鉴。
现在中日关系出现了改善的势头,两国应抓住相互关系发展的难得机遇,进一步夯实和平友好的基础,在友好合作的轨道上行稳致远。中日关系发展中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应正视矛盾和分歧,全面、理性地看待对方,客观评价彼此的制度选择、发展道路和国际作用,促使中日关系早日走上正轨,并不断向前发展。我们应汲取中日两国老一辈政治家在开创中日和平友好关系时留下的宝贵经验,在新形势下不忘中日友好合作的初心,与时俱进,认清困扰中日关系发展的症结所在,并努力破解之,坚定走好合作共赢之路,造福于两国人民,造福于亚洲和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