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是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是企业规范化经营的内在要求,是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部分上市公司存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党委会与“三会”运作关系未理顺;“内部人”控制导致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未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治理与内控机制流于形式;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本报告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提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对策建议,以供安徽省上市公司借鉴与参考。
上市公司,研究报告,安徽
毕栋: 毕栋,硕士,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高级项目经理。
陈若菲: 陈若菲,本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业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