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是普惠金融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山东省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提出:“稳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规模,鼓励基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信用互助模式,争取到2022年年底,信用互助业务累计发生额突破5亿元。”作为全国首个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省份,山东省已经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因此无论是在政策方面还是区位条件,山东都拥有明显的先发优势。截至2018年末,全省共有118个县(市、区)的46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比年初增加63家,县(市、区)覆盖率高达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