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6〕18号)要求,2017~2020年,河北省退出煤矿123处(占总数的62%)、退出产能5013万吨(占总产能的42%)。2017年河北省退出煤矿27处、产能1000万吨(国家任务为11处、753万吨),分别完成国家要求的245%、133%。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去产能指标市场化交易,筹集资金26.2亿元。
能源发展,研究报告,河北
胡梦锦: 胡梦锦,国家电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工程师,工学硕士,研究方向为能源经济与能源供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