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促进措施、监督管理等事项做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以调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该法的出台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关系密切,特别是对慈善组织的相关规定对民办非营利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结合相关法律条款予以阐释。
教育事权,教育经费,财政政策,财政支出,中国
魏建国: 魏建国,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