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试行)》自2012年试行以来,在规范深圳国际仲裁院运作,维护境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深圳市政府总结特区仲裁法定机构立法试行经验,以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对《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后的《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从服务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完善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推进仲裁院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创新、提高仲裁服务国家全面开放和发展战略能力等五个方面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
自由贸易区,社会主义法制,法治发展,法治政府,法治建设
深圳国际仲裁院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杨涛、曹轶、邓凯馨、迟文卉、陈宇明、陈家鸣、姜婧姝。执笔人:陈宇明,深圳国际仲裁院国际合作与发展处副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