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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性别失衡“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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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总人口为1332810869人。其中,男性约占51.19%,女性约占48.81%;总人口性别比为104.90;流动人口超过2.6个亿。

从人口性别结构看,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当时性别比最高的是天津(114.52),其次是海南(112.58),而后是广东(108.98)、广西(108.26)、内蒙古(108.17);城市人口中,性别比最高的是天津(117.63),其次是广东(111.63),第三是海南(110.06);镇人口中,性别比排在第一位的是西藏(115.96),第二位的是海南(113.93),第三位的是上海(112.44),第四位的是北京(111.7),第五位的是广东(110.61);农村人口中,性别比最高的是海南(113.33),其次是北京(111.55),而后是内蒙古(111.21)、上海(110.36)、云南(109.65)。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不论从总人口而言,还是从城市、镇或农村人口而言,其性别比失衡的程度都十分严重,均在108以上。受人口迁移、流动以及死亡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出生性别比长期严重失衡的地区,总人口性别比并未呈现出严重失衡的状态,海南、广东等地出生性别比长期持续严重失衡对总人口性别比的影响已然显现,而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则主要是受到人口迁移、流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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