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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级医院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卫办〔201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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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分级诊疗推进合理有序就医的试点意见》(浙政办发〔2014〕5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2014〕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4〕8号)等文件精神,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形成业务联动、优势互补、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诊疗制度,现就我市市级医院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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