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系统在支付清算体系中居核心地位。为确保支付系统的稳健运行,美欧从监管法律依据、监管目标、监管标准和要求、监管范围、监管权力、监管合作六个方面构建了坚实的监管法律保障。美欧的经验对我国支付系统监管具有有益的启示:主要监管主体明确,监管目标日益清晰;遵循国际最佳实践,监管标准逐渐趋同;监管范围不断拓展,统筹管理趋势明显;突出监管重点,加强监管合作。在我国支付清算立法中,应进一步明确支付系统监管主体和目标,落实国际标准,拓展监管范围,加强重点监管,强化监管统筹、协调。
金融科技,“智能+金融”,中国
毛术文: 毛术文,法学博士,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法、金融管理、支付清算法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