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已经实施,但实践中网络安全的民事纠纷依然是通过人格权诉讼、互联网服务合同诉讼等传统路径来解决的。本报告通过全面分析2018年全年诉讼中涉及网络安全的四类民事诉讼案型,总结网络安全类民事诉讼案件呈现的特点,探讨兼顾现行诉讼制度的情况下,如何解决网络安全类民事诉讼案件面临的实体规则问题:一是确定个人信息权利侵害诉讼的独立案由及责任认定的构成要件。二是厘清信用卡纠纷与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中,网络服务方应当履行的法定安全注意义务的具体内容。
互联网络,应用研究,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中国
张建肖: 张建肖,湘南学院讲师。
林凯: 林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