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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人权保护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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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的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中,积累了对受灾公民的人权保护的中国经验。国家不仅高效率地实施了紧急救援和灾后援建,而且成功地在最短的时期内恢复灾区重建并整体达到或超过了灾前灾区的社会发展水平。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中积累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妇女权利、儿童权利和少数民族的权利的重要经验。如果说开展救灾中的中央主导、省市对口支援体现了国家动员能力的成效与经验,那么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空前参与救灾、灾后重建的过程,显示出公民参与的积极性、能动性在社会发展的作用中的不可替代。二者的结合展现了汶川抗震救灾中“举国力量”的中国经验与公民社会发展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新特点、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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