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过复制网络游戏作品、经营“山寨”版手机网络游戏非法牟利的案件明显增多。此类案件的盗版侵权数据大部分都储存在服务器或云端,行为人时常采用违法获利途径与盗版网站经营公司账户分离的方式躲避侦查。在一起2018年判决的典型著作权刑事案例中,法院充分运用电子商务支付平台数据及“手游”营销模式的新特点,以虚拟货币的销售数额认定网络游戏盗版的犯罪数额,对打击此类新型的犯罪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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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立先: 丛立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乾: 刘乾,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