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创意产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超过31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4.8%。2018年6月,北京市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将“全面推动文化科技融合,打造数字创意主阵地”作为创新发展的主攻方向之一。数字创意产业依托数字技术,以创意为主要动力,进行文化价值的创造,其发展促进了生活服务与生产制造领域的数字化重构,并且推动了数字经济新型产业的发展。数字创意产业的特点是高附加值、高科技、高风险。2018年1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对数字创业产业制定了数字创意技术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活动、设计服务、数字创意与融合服务4个大类43个小类的分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