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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流域绿色发展的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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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是长江的重要一级支流,流域年均水资源量接近湖南全省的一半,流域面积超过全省面积的40%,流域涉及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永州、娄底、岳阳8个市,70余个县、市(区),承载着超过湖南全省60%的经济总量和超过70%的常住人口70712646,涵盖经济相对发达的长株潭板块、开放条件相对优越的环洞庭湖板块和生态基底较好的湘南板块等各有特色的区域板块。党的十八大以来,湘江流域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进程全面提速,2013年《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同年湘江流域治理作为省长一号工程提出,2014年湘江流域率先在湖南省创新探索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特别是湘江流域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经历十余年的建设,已经成为湖南绿色发展的重要展示窗口。湘江流域绿色发展将为全省优化生态空间格局、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规划水功能分区、全面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工农业环境污染、打造滨江特色生态城镇带、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体系、创新流域管理机制等提供典型模式和借鉴经验,是影响全省生态建设成效的核心板块。但由于当前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没有根本转变,流域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仍然凸显,湘江流域绿色发展依然面临着压力与挑战。本章构建湘江流域绿色发展测度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近年来湘江流域绿色发展水平实施总体评价,以期摸清现状、发掘优势、寻找短板,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湘江流域绿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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