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自治是超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但也需要具备方法和策略。近年来,上海市彭浦新村街道与社会专业力量合作,结合实际,努力探索,走出了一条民事民议的制度和规则体系,在推动居民自治中发挥了积极效应。
社会发展,小康社会,上海
刘少军: 刘少军,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瑛: 赵瑛,彭浦新村街道社区自治办主任。
胡文珊: 胡文珊,彭浦新村街道社区自治办副主任。
张静: 张静,彭浦新村街道社区党建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