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了民办教育“1+2”配套文件,下一步将会出台“北京市现有民办学校变更法人登记类型管理办法”,将现有民办学校的分类登记实施程序与相关的制度衔接进一步明确。北京市颁布的民办教育“1+2”配套政策解决了北京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方向性问题,对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回应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各类资产的认定和处理方式不明确、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对办学资质要求不一、办学许可证与法人登记联系不紧密;建议北京市根据地方实际,结合首都功能定位,细化各类资产的认定和处理方式、加强对办学条件和举办者资质的预先审查、完善证照衔接的制度设计、积极发挥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整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