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2008~2009年澳门法律改革取得的进展,法律制定和修改围绕落实基本法的规定,填补原有法律的空白,完善相关法律的缺陷,应对金融海啸解决经济民生的几个特点。分析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十年来社会对法律改革的诉求、意见分歧及原因,提出了应该反思的两个基本问题。展望2009~2010年澳门法律改革的重点,以及为完成法律改革的任务,应该对法律改革的统筹和草拟机制、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实际参与做出相应的调整。
地区经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研究报告,澳门,2009~2010
骆伟建: 1987年10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宪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作为香港和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参与了香港和澳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曾任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方代表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委员。2001年2月至今,受聘澳门大学法学院,任职教授,从事宪法学和基本法的教学研究工作。现还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副主席。主要专著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概论》、《“一国两制”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