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9日至1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在中国青岛举行。这次会议是上海合作组织实现扩员以来举办的首次元首峰会,也是历次峰会中规模最大、级别最高、成果最多的一次。会议发表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青岛宣言》指出:“成员国基于维护上合组织地区生态平衡、恢复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为居民生活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造福子孙后代,通过了《上合组织成员国环保合作构想》。”这是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第一份关于生态环保合作的纲领性文件,确定了合作目标、合作原则、合作方向、合作形式等。文件磋商历经10余年,其通过势必将推动上海合作组织环保合作进入新阶段。2019年6月上合组织比什凯克峰会通过《2019-2021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环保合作构想〉落实措施计划》,为环保合作指明了方向。为此,本文回顾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环保合作构想》的发展历程,解读了其主要内容,分析了其得以通过的原因和落实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并对推动未来环保合作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