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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存量预收资金余额管理实施办法沪体规文〔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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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结合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单用途预付消费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存量预收资金余额实际情况,制定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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