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刑法参与信息网络犯罪治理的限度,最终要回归刑事规制预防转向的责任限度,也就是厘清相关罪名刑事责任认定的具体路径。以完整的责任原则为依托,以刑事责任作为刑事归责的规范基准,结合本书所确立的信息专有权法益以及构成要件行为定型化困境的超越进路,狭义信息网络犯罪以及网络化传统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够得到妥当认定。
敬力嘉: 敬力嘉 1991年生,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文学学士,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博士后。长期关注信息网络犯罪领域的前沿问题,在《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近二十篇;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一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科研项目多项;曾获中国法学会第十四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第五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生博士后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等多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