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贵州同步推进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贵州家事审判改革的核心在于: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争取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这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
社会主义法治,研究报告,贵州,2020
赵燕华: 赵燕华,贵州省法学会研究部负责人兼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贵州分中心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级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