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而来的是老年人失能风险的日益增长,这使得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必要。我国自2016年开展护理保险试点以来,各试点城市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客观上起到了减轻失能老年人的经济负担的作用。但各地试点实践也表明,专门的筹资机制并未建立,制度的目标群体还定位不清,待遇给付缺乏统一标准,监管体系不健全。因此,需要加快试点步伐并在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合理的取向应当是尽快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目标、功能、人群、给付标准的定位,建立统一的失能评估标准体系与独立的筹资机制,同时完善护理保险待遇的支付方式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