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殊资产行业的产业链条,根据牌照而形成的业务区分,大致可分为收购市场(一级市场)和转让、处置市场(二级市场)两个层次的子市场。
一级市场即上游行业,主要是指收购市场,其中,卖方包括银行、非银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买方主要是四大金融AMC、地方AMC、非持牌资产处置机构等。其中,只有四大金融AMC和地方AMC有资格从银行获得批量转让(10户以上)的不良资产包;非持牌资产处置机构在不良资产收购渠道上不具优势,因而目前市场份额较小。
二级市场即下游行业,主要是指转让、处置市场,其中,一级市场买方转化成转让、处置市场卖方。转让、处置市场买方包括债务人的关联企业、产业投资者(上、下游企业)或者财务投资者。此外,还有专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包括不良资产专业评估师、债务人评级机构、拍卖机构、律师事务所、信托公司、不良资产交易平台(证券交易所等)及其他服务机构。其中,律师事务所主要提供诉讼、清收、转让等交易服务;资产评估机构主要在一级市场中帮助各类AMC评估出让方的资产价值;证券交易所则为债权转让中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交易平台。在二级市场中,产业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是重要的参与者,也是特殊资产处置的主力(见图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