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企业改革、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的关键是使企业的财产关系明晰化。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企业财产与国有财产的界限不明,企业的自负盈亏无法实现,而且法律上已规定的国有企业的法人地位及有限责任也不能真正确立。明确财产关系,需要正确区分企业所有制和企业法人所有权。企业法人所有权促进了社会化大生产,实现了股份公司内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建立独立的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对我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世界经济形势,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经济学理论
刘纪鹏: 刘纪鹏,经济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院长,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国企改革、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