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设施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改居居民最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城市生活机会分配、生活质量和成本问题。同时,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还能满足居民的一般性需求,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对于改善居民生活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城市社区一般具有很高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而村改居社区由于刚刚从农村向城市社区转变,原有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较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验也十分缺乏,加之社区居民的设施需求不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筹集方式和设施管理方式都缺乏一定的经验,因此,村改居社区不仅要建设大量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推动村改居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同时还应尽快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条例和方案。撤村建居之前的城中村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大多采用行政命令式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建设方式,在这种建设方式下,每个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普遍具有设施千篇一律及缺乏针对性和独特性的问题,并不能满足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也不能正确地反映出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但这种政府主导的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充足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