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感,不仅仅是心理的无疾、适应社会,从本质上说,内在地蕴含着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这一价值理想的实现程度和状态,也是关涉精神世界、心灵世界的问题。个体幸福感,与其心理、情感、生活态度内在相关,其实质是健全人格塑造和形成的问题,幸福感与健全人格相辅相成。真正的幸福,从根本上来说关涉和取决于人的自我认同感,正确的认知、价值感与成就感。
王旭丽: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主要从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领域问题的研究。参写著作十多部,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2009年出版《未成年人健全人格塑造》,与此论题相关的论文《未成年人健全人格的塑造途径》(2006)、《未成年人健全人格塑造的核心内涵及基本途径》(2010)先后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青少年导刊》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