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宜丰县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创造性地发挥了地方主观能动性,将县域作为一个完整的治权单元,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统筹生态文明和经济发展,平衡环保与社会稳定的关系,让“生态文明”变成一种社会氛围和新时尚。宜丰县不是机械地执行上级的环保政策,而是把各项任务放在县域治理单元中去衡量、排序、重组和优化,在完成上级政策的同时,确保地方经济社会的均衡发展。
县域发展,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宜丰县
吕德文: 吕德文,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专注基层治理,近年主要研究城市街头治理。已出版《找回群众:重塑基层治理》《乡村社会的治理》《涧村的圈子:一个客家村庄的村治模式》三部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