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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新文化生产经营机制 激发国有文化单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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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化单位是推动我国文化发展的中坚力量。因此,搞活国有文化单位是创新文化管理体制的头等任务。改革开放40年来,国有文化单位经历了四次改革,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误区。基于国有文化单位做大做强所引发的一些问题和认识上存在的误区,需要进一步拓展对国有文化单位价值实现形式的认识。国有文化单位可以考虑引入“社会企业”的概念。国有文化单位作为一种社会企业其首要目标不是追求利润,而是在善用政府资助、吸纳和运用社会资本的前提下,承担起涵养文化产业发展资源、支持文化产业创新、实现文化传承、加强文化教育等多重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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