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文化单位是推动我国文化发展的中坚力量。因此,搞活国有文化单位是创新文化管理体制的头等任务。改革开放40年来,国有文化单位经历了四次改革,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误区。基于国有文化单位做大做强所引发的一些问题和认识上存在的误区,需要进一步拓展对国有文化单位价值实现形式的认识。国有文化单位可以考虑引入“社会企业”的概念。国有文化单位作为一种社会企业其首要目标不是追求利润,而是在善用政府资助、吸纳和运用社会资本的前提下,承担起涵养文化产业发展资源、支持文化产业创新、实现文化传承、加强文化教育等多重社会责任。
祁述裕: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行政文化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被聘为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展改革委服务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央戏剧学院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等领域研究,重点研究文化政策与文化管理。参与多项国家文化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研究和起草。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承担中央和国家部委、国家高端智库等委托课题60余项,独著、主编学术著作30余部,发表论文百余篇,先后获得中国文化产业20年学术贡献奖等各种学术荣誉20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