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内容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形态,是传统内容产业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的产物。在信息社会,内容产业的外延会不断扩大并且需要重新定义。张立副院长及其研究团队是产业的观察者更是思考者,他们多年潜心数字内容产业研究,在跟踪产业热点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数字内容产业在新技术环境特别是5G背景下的发展特点和趋势,重新界定了数字内容产业,提出“数字内容产业是由多个细分领域交叉融合而成的产业形态,且这些细分领域边界模糊”的观点。这些观点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新技术条件下重新观察产业变化的视角。
数字内容产业,数字技术,市场格局,投资
敖然: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