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认定自杀有主客观两方面要求。在主观方面,被害人不仅应当认识到,并且意欲使死亡结果发生,而且必须自愿地也即自主决定地选择了死亡。对于自愿性的判断应当以有效承诺的主观要件为标准。重大的动机错误同样导致不能成立自杀。此外,被害人还必须客观上事实性地支配着直接导致死亡的行为,在不可逆转地造成死亡结果的最后关键时刻自己控制着事态的发展。自杀本身并非刑事不法行为,教唆或帮助自杀、对自杀者不予救助或者过失导致他人自杀等自杀相关行为也不应受到刑事处罚。
同案犯,刑法
王钢: 王钢,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