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原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曹其真表示:能参与《澳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是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事。
作为国家的重要法律,《澳门基本法》既是邓小平先生“一国两制”构想的具体体现,又是和平共处理论的重大发展。严格贯彻执行这一充分尊重历史与现实的大法,不仅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我国主权下实行高度自治的可靠保证,也是实现平稳过渡以及长期繁荣的先决条件。因此,了解、熟悉、推介和贯彻基本法,不仅是广大澳门居民必须做好的一件大事,而且也是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要努力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是制定《澳门基本法》的指导方针,只有对“一国两制”构想有一个基本的理解,才能正确了解《澳门基本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