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概念至少可以分为形而上学、经验科学和现象性—体认性意识三类。在逻辑行为方面,现象性意识概念是独特的,具有反身自涉性和语义稳定性。而这两种特性,使得根据现象性意识概念所划定的意识哲学,具有相对于形而上学和经验性科学的自主性。但问题在于如何说明现象性意识概念奇异的逻辑行为。通过重构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方法,可以说明该方法不仅是认知转化工具,而且可以用来打造语义转化装置,将关于意识的语词和语句的意指,严格限定在被纯化后的意识现象与意识结构。正是因为如此,现象性的意识概念才有如此奇特的逻辑行为,故而能用来划定自主的意识哲学领域。当然,意识哲学的自主性并不意味着自主性没有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