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经过了四个发展阶段,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组织法制日趋完善,初步实现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与法治化,有效加强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和对行政活动的监督。但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也存在很多缺陷,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在新时代,需要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制建设,法治发展,中国,芬兰
李洪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行政法学和立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