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通过加强法院内部协调,全流程引导督促当事人在法院裁判后、胜诉权益人申请强制执行前主动履行裁判给付义务。该机制还联合相关部门推出大量实在的诚信履行红利来刺激当事人自动履行意愿,推动社会共识形成。实施一年来,取得了良好成效。机制运行过程中,也发现了诸如运行效果还不够理想、不同类案的自动履行率差值较大等问题。应通过打造促进自动履行率提升的外部环境和锤炼促进自动履行率提升的内部要素两方面措施加以完善。
地方法规,研究报告,中国,2020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自动履行正向激励研究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张军斌,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课题组成员:刘丽、刘明奎、柳墒熵。执笔人:柳墒熵,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