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于1992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多年来,扬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经历了启动初建、全面推进、法制化发展、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五个时期,并在助力人民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历程中发展完善。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新时代住房制度的建立和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扬州坚持创新意识,不断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谋取新发展,住房公积金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站在新起点上,通过总结经验,剖析存在问题,展望发展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以期实现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区域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扬州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课题组: 课题组负责人:杨云,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课题组成员:杨传林,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建国,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处处长;李飞,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处副处长(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