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江-湄公河是亚洲一条重要的国际河流,1995年泰国、老挝、缅甸、越南共同组建了湄公河委员会,先后签订了5个程序规则,其中2003年签订的《告知、事前咨询和达成协议程序规则》针对水资源开发项目,规定了成员国必须履行的告知、事前咨询和特别同意3个事前义务,是管理水资源利用的重要手段。本报告从国际河流管理的角度,梳理湄公河委员会“事前咨询”机制的内容、运行与现状,分析其成效与问题,并就此探讨对中国参与管理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利用的启示。
澜沧江-湄公河,国际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区域产业链
吕星: 吕星,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周边外交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王艳: 王艳,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