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及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成绩积累了一些新的经验,立法数量、立法质量都有所提升,立法调研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协同立法也有了新的突破;同时在对标准文件的梳理、标准信息的管理、标准信息的共享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本报告对这些成绩以及经验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在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快京津冀生态补偿协同立法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创制性立法,京津冀协同立法,“一乡一庭” 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骆艳青: 骆艳青,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地方立法、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