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河北省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缺乏整体和科学的规划,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功能发挥结构失衡,衔接机制不顺畅,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经费保障不到位。本报告认为,应树立总体观和大局观,打造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共同体;进一步拓宽纠纷解决渠道,强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纠纷化解功能;理顺、畅通衔接机制;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矛盾纠纷解决的积极性;加强和完善保障机制。
创制性立法,京津冀协同立法,“一乡一庭” 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刘勇: 刘勇,法学博士,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