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正定县塔元庄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做到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成为新时代农村治理成功的一个实践范例。塔元庄村的治理方式中蕴含着基层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性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也充满了符合本地实际的灵活方法,有效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的结合。可以通过“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治理实践,研究如何在自治的基础上,让法治、德治贯穿农村治理全过程,为农村治理体系研究和治理能力提升提供实践样本和具有说服力的材料。
创制性立法,京津冀协同立法,“一乡一庭” 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陈瑞英: 陈瑞英,石家庄铁道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和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