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要求,高质高效推进民法典涉湖南省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做到“全面清理、系统清理、精准清理、长效清理”,精致精细推动湖南省民事地方立法衔接配套,紧紧围绕“一个坚持、四个紧扣”,实现湖南省重点立法、惠民立法、绿色立法、科学立法,善抓民法典实施契机推进湖南省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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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澎: 彭澎,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法学博士。
黄婷: 黄婷,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