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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人民法院服务市域治理与法治乡村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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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机构组织体系中的重要单元,服务保障市域社会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责无旁贷。一方面要在加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方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促进领导优势转为治理效能;突出政府主导负责,围绕共享共治凝聚治理力量;强化数据平台支撑,借助科技手段提升治理实效。另一方面要在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方面,提升妥善服务能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依法处理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犯罪及土地“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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