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对“9+2”区域合作的法律性质和法律依据的存在有认识上的模糊和分歧,如果不予以澄清势必会影响到“9+2”区域合作的进一步实施。本文将以国际贸易法律制度(WTO为代表)、区域贸易安排及CEPA协议为背景来探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9+2”)的法律性质和法律依据的若干法律问题。
珠江流域,地区经济,经济合作,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
慕亚平:
代中现: 中山大学法学院、澳门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