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食品召回管理涉及的多方组织及它们之间形成的组织协作关系做出分析。食品生产企业发挥召回主导作用,政府与媒体、社会公众发挥监管、监督作用,物流企业是食品召回的实际操作方。食品召回主体之间存在着众多关联关系,本文侧重分析食品生产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这两个召回主体策略选择的博弈关系。研究发现,政府与企业召回行为选择是一个较长时间的动态演变过程,最终会朝着双赢的方向演变。在政府制定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召回政策对企业行为的影响程度,使之具有前瞻性。
食品安全,食品召回,质量管理,供应链
潘文军: 潘文军 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中国物流学会会员与《现代物流报》特约评论员。长期从事物流管理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研究方向为供应链管理、召回管理、物流系统工程。在《中国管理科学》《商业经济与管理》《中国科技论坛》等期刊发表30余篇论文。完成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福建省社科项目、5项厅级项目和多项校级项目,参与2项国家社科项目和多项福建省社科项目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