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习俗、民间文化活动、民间文化艺术等社会景观在宁夏的新旧志书中多有记载,明代及以后志书中多专设《风俗》篇对四时节气、礼俗、婚礼、冠礼、葬礼、祭礼等民俗、民间活动进行描述,而旧志中的碑刻、诗词赋反映了民间文化的传承。本文介绍了宁夏的服饰、饮食等生活和生产民俗,社火、庙会等民间文艺活动,民间音乐、舞蹈等民间文学艺术。
霍丽娜: 霍丽娜 宁夏社会科学院地方志办公室副编审,管理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宁夏地方史志、文化旅游。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社科规划项目2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基金项目6项。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参与撰写专著10余部;担任20余部志书和年鉴的责任编辑、特邀编审。获省级、市级、院级等各类荣誉称号10余次;责编并参与撰写的《宁夏通志·社会科学卷》获宁夏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参编的《宁夏年鉴》获10余项全国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