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市场主体,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根本和关键所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必须紧扣企业这个责任主体,通过采取强化法治措施、加大失信约束力度、强化激励措施等措施,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析近年来的事故可以发现,大部分事故的发生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领导不重视、安全管理薄弱等造成的。只有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领导责任,从源头上把关,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重不到位,恰恰是导致响水“3·21”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究竟什么是企业主体责任,如何深刻吸取响水“3·21”事故暴露出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经验教训,实现企业运行的本质安全?这些问题值得深入反思和探讨。
钟开斌: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研究院(中欧应急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应急管理、风险治理、国家安全、公共政策。主持国家级课题5项,出版《应急管理十二讲》《应急决策——理论与案例》等专著6部,在International Public Management Journal、Disasters、International Review of Administrative Sciences、《管理世界》、《政治学研究》、《公共管理学报》、《中国软科学》等报刊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90余篇,曾获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创新一等奖、教学创新一等奖,所撰写的著作《应急管理十二讲》被评为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