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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中美经贸关系法律问题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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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以来,美国特朗普政府以所谓中美贸易“不公平”为由依据其国内法连续发动针对中国的单边贸易制裁措施,中国政府依据世界贸易组织(WTO)法和相关国际法基本原则采取一系列反制措施,世界两大经济体之间的贸易关系在短时间内陷入剑拔弩张的严峻局面,引发了两国民众及国际社会高度关注。

经5月初及5月中旬中美双方代表团分别在北京和华盛顿的两次谈判,中美两国政府于5月20日就双边经贸磋商发表联合声明。声明指出:“双方同意,将采取有效措施实质性减少美对华货物贸易逆差。为满足中国人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和促进高质量经济发展,中方将大量增加自美购买商品和服务。这也有助于美国经济增长和就业。双方同意有意义地增加美国农产品和能源出口,美方将派团赴华讨论具体事项。双方就扩大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贸易进行了讨论,就创造有利条件增加上述领域的贸易达成共识。双方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同意加强合作。中方将推进包括《专利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双方同意鼓励双向投资,将努力创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双方同意继续就此保持高层沟通,积极寻求解决各自关注的经贸问题。”联合声明发布后,中美双方政府官员公开表示,双方达成共识,不打贸易战,并停止互相加征关税。

与历史上历次贸易摩擦相比,此次中美之间爆发的贸易摩擦无论从规模方面还是影响方面来看都是空前的。经双方共同努力达成的上述联合声明表明,中美此次贸易摩擦正在走向协商解决的正确轨道,暂时不会爆发贸易大战。尽管如此,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问题尚未完全解决,《联合声明》并不能彻底排除未来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的可能。更为重要的是,此次中美贸易摩擦引发的一些重要法律问题仍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特别是对涉及中美关系及国际贸易法体制的基本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并作出明确而清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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