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宣言》标志着人类历史的一个新时期的开始,并给予世界第一个世界性宪章。它以广泛和普遍的措辞制定了为所有人民和国家所实现的共同标准。《世界人权宣言》的序言部分承认人类大家庭的所有成员固有的尊严和平等及不容剥夺的权利为“自由、公正与和平的基础”。
刘楠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曾任全国海洋资源研究开发保护专家组成员、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评审)法学组成员、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年刊》主编。199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国际海洋法、国际人权法,出版《国际海洋法》、《国际法》和《国际刑法问题研究》等专著,发表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