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的干部是地区行政管理的执行主体和核心,因此,地区人事是研究地区行署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概括地说,行署时期与专署时期一样,国家对地区各级干部没有专门的人事制度规定,仍是纳入整个领导干部系统统一管理,或者说地区干部人事制度是国家干部人事制度在地区层面的运行。所以,地区的人事实施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在干部新陈代谢、激励约束、保障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
地方政府,地区行署制度,中国
侯桂红: 历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地方政治制度史研究。近年来对于中国现当代省级政府派出管县机构的研究成果已经形成系列。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出版专著2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中共党史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